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器、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纺织品、钢铁、铁矿石、饲料、粮食、机械设备、服装、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鲜水产品;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货物仓储、运输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