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际班轮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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