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产品、煤炭、焦炭、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生铁、木材、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石灰、电子产品、橡胶及其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食品销售;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