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需备案);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包装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持证经营);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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