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智能仓储系统的技术开发及管理;仓储及物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集装箱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