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和地区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品、体育用品、厨房用具、床上用品、洗涤用品、包装材料、玩具、五金、箱包、灯具、通用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油漆销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审批及许可的项目,需后置审批及许可的项目取得审批及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制及禁止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