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塑胶产品、橡胶制品、日用清洁品、纺织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家具、文体用品、机电产品、包装材料的购销;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