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黄金、钻石、翡翠、玉器、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银饰、珠宝首饰的批发与零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