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提供代驾服务;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二手车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广告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