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国际货运代理;汽车租赁;提供代驾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办公自动设备、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