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五金交电产品、金属材料、珠宝黄金首饰、仪器仪表、机电产品、工程机械、通信器材、建筑材料、纺织品、初级农产品、消防器材、电子设备、矿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