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分拣、提炼与排放处理领域内的技术的咨询、推广及技术转让;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投标代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泥土、砂石、海沙土石方、环保节能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石渣、砖渣、水泥块、泥沙、水泥制品的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