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有色金属材料、纸制品的购销(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黄金、白银的购销;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文体用品、五金工艺品(金、银、铜等金属奖章、奖牌、奖杯、靶材等)的生产加工;黄金、白银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