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不设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国内货运代理(以上所有经营不含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上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实际经营);石材开发,加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