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销售、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汽车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塑料制品(不含废品收购)的销售;二手车经纪;供应链管理;国际货运代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