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二手车市场提供管理服务,二手车购销;接受合法委托代理车管业务;接受合法委托代理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汽车销售;汽车用品、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财政支付担保,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开办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提供汽车代驾服务(不含驾驶员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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