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配件及电子产品的设计与研发;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