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授权范围内经营两江四岸及武汉市旅游资源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亮化景观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港口设施建设管理、经营租赁、水上水运客运服务旅游景区建设与管理旅游设施建设经营旅游产品开发与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