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综合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弩除外)、水产品、生鲜肉、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皮革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投融资及代客理财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