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房屋租赁、咨询服务;机电产品、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百货批发兼零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