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兼零售:农副土特产品、生鲜水果、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灯饰产品、照明电器及配件、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箱包、床上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纸制品、无纺布制品、劳保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国际货运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上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软件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