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汽车(含小轿车零售)、摩托车、轮胎、车载电器、车用装饰材料、汽车仪表、铸锻件、车用塑料及玻璃制品、润滑油、涂料、修车工具、钢材、建筑装饰材料、纺织品、百货、汽车用漆、交通运输设备、服装、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燃料油、医疗器械、矿产品、金属材料;信息咨询;仓储服务;电器技术服务及维修;国际货运代理;道路货运代理;销售食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城近郊区管理处、市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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