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计算机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网络技术推广;国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演出经纪;电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与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网络游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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