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从事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I、II类医疗器械、服装、工艺品、文具用品、机械设备、日用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物业管理;电影摄制;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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