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货物包装、装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包括运输服务);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电线、电缆的制造;无氧铜杆、铜排、铜及铜合金管材的压延加工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需取得前置审批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