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不带操作员),汽摩配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妆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