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供应链渠道设计及管理;供应链管理;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塑胶制品、模具、电子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木材、花卉苗木、食用农产品、贵金属、黄金制品、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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