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子过磅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