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装饰材料(不含材料)、文化用品、农副产品(国家限定的品种除外)、水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边境小额贸易;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报验(经海关备案后方可经营);国内劳务服务;丹东口岸(含大东港)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